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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12-07 14:34:34 | 点击次数:

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SAFZ-21GK-0157RY

项目名称: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五个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采购明细

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台、套)

国产/进口

备注

包一

喉镜

7.64

2

国产

 

治疗车

2

国产

 

抢救车

1

国产

 

智能注射泵

1

国产

 

双道微量注射泵

4

国产

 

负压吸引器

3

国产

 

包二

床旁快速检测仪

5.5

2

国产

 

包三

血液灌流机

4.8

1

国产

 

包四

无创呼吸机

10.00

2

进口

进口产品已论证

包五

临时起搏器

5.5

1

进口

进口产品已论证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国产)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进口)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款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要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④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

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包一、包二、包三投标人需提供:

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②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③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包四、包五投标人需提供:

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②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产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③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进口产品的:(除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之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须提供国内注册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和国内销售总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外生产厂家给国内注册代理人和国内销售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须提供国内销售总代理给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法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于投标文件中)。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在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请于2021年12月07日~2021年12月13日上午 9:00~11:30 分、下午 14:30~17:00分(北京时间)前往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滩路2480号2号楼1702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投标人应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7日9:30前(北京时间)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文件将不予接受。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0号东方红影城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投标人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未按时递交或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商为视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中午12:00之前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完成后,请将银行回单放入投标文件中。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开户名: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兰州雁兴路支行

账  号:62050176000400000316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等内容,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属于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西街1号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方式:0931-4923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滩路2480号兰鑫小区2号楼1702室

联系方式:0931-8261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931-826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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