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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
更新时间:2022-03-15 18:13:02 |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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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预算及绩效目标的批复》(甘卫财务函【2022】54号),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呼吸、全科医学、精神、感染性疾病、重症等危急重症、疫情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单位,承担着兰州市及其周边县乡镇的危急重症、疫情救治监督、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立足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目标,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为工作重点,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战结合、中西并重,不断深化改革,强化人才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风险。

根据国家及地方防疫防控的政策及作为新冠肺炎后备定点医院的实际情况,依托本院呼吸、重症、感染性疾病等优势突出的学、专科,按照人口规模、辐射区域和疫情防控压力,结合国家对应急建设的要求,承担病患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院现有48个临床医技科室,19个临床教研室,其中药剂科为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省精神卫生临床中心、急诊创伤外科(骨科)中心为省级重点学科,肝病科、中西医结合精神病科均为甘肃省重点中医药专科,中医科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肿瘤与介入医学科、心内科、消化科、神经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普外科、感染科、内分泌科、老年病科、血液科、风湿科、妇产科、泌尿外科、肛肠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儿科和腔镜中心、影像中心、功能科、检验科、核医学科、病理科等科室技术力量和服务水平具有明显优势。

)直属事业单位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前身是兰州铁路局中心医院,始建于1958年,2019年由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省政府共建共管,挂牌西北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目前,我院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医疗用房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010张,现有职工1068人,副高以上技术人员206人,其中硕士学位以上人员172人,中级职称299人,省级领军人才、省名中医5名,博士4人。现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养护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同时也是甘肃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甘肃省精神卫生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甘肃省医疗卫生适宜技术培训中心、省级紧急医疗救援分中心,省、市级各类医保定点医院。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6.68亿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8.7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61.66万元,增长3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往年中央转移支付结算批复项目资金2022年提前下达。当年的财政拨款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6.68亿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118.7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61.66万元,增长3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拨款增加,当年财政拨款(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74.1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8.7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269.7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66万元,增长4.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49万元。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2个,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

其他项目2个,分别是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医药专项。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8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03.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55.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6.8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资产存量7002台件,原值36906万元,资产净值207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982台件,原值36362万元,净值20378万元;无形资产20套,原值543万元,净值390万元。2022年资产配置预算总额7920.6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上缴3.4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项目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重大传染病防控,是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援鄂一线医务人员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其心理自我调适能力;开展确诊患者及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疏导、心理干预、心理治疗等,使其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自身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对变化的应对能力,减少疫情相关精神心理问题的发生。

2.立项依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相关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精神卫生项目支持新冠肺炎疫后重点人群心理干预。为指导做好项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3.实施主体。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4.实施周期。项目按年度实施,项目资金滚动使用。

5.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30万元。

6.预期总体目标。通过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为我省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完成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按照省卫健委关于预算工作的整体部署,在绩效目标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支出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奠定基础。2021年编报绩效目标项目共18个,其中,中央转移支付项目11个,省本级项目7个。

2.完成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和1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各项履职工作均按照年初计划稳步实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各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经综合评价,9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5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4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中”。

(二)2022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0个,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工程、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中医药专项、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级补助资金,涉及财政支出2929.88万元。2022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反映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项):反映高层次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研究生培养和博士后科学基金等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反映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科技条件专项支出等。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科技奖励支出等。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反映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反映卫生、中医部门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反映中医药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反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4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人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人安排的支出)。

4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42、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3、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4、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45、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46、工资福利支出(类)伙食补助费(款):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等。

47、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48、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49、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0、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1、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5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5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5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5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77、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78、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79、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0、资本性支出(类)大型修缮(款):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81、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82、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02月24日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2022年省二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3.2022年省二院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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